第二十四章(4 / 5)
传闻还真是不准的,以前不也说范冥不近女色吗?现在看来分明近得很。
哼。
不过,她身上的香水味道好浓,戚欢很想打喷嚏。
“阿嚏……”
身后,范冥已经率先打了一个喷嚏,“抱歉,张小姐,我对香水味道有些过敏。”
张小姐笑得十足妩媚,“没关系,只要不对我过敏就可以。”
话虽然这样说,张小姐还是坐回了沙发。
“呀,看不出来范总还是个毛绒控,这只趴趴狗好可爱。”
戚欢关上门,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当然可爱了,那是她送给范冥的。
“咦,装在盒子里,我以为还是新的呢,居然是旧的。范总,你真恋旧。”
恋旧个屁。
戚欢心中骂了一句脏话。
她是担心范冥晚上失眠,上次问宋之卿说他很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她既然不能常在他身边,所以就把她那只趴趴狗送给了范冥。
当然是洗过的。
她还没有那么胆大,敢送原味的东西。
“阿嚏——”
这次打喷嚏的是张小姐,“抱歉,范总,趴趴狗虽然可爱。但我也有点毛绒过敏。这么想来,我们还真是天生一对。”
戚欢:“呵呵……”
医药代表叫张子月,表面看上去像个花痴。
不过也只是表面。
等进了会议室,她瞬间变脸,收了脸上那妩媚的笑容,变得专业又专注起来。
不得不说,高手过招特别有意思。
戚欢受益匪浅。
其实,从良心上看,这张子月长得漂亮,身材好,口才好,专业技能更好。
绝对不是花瓶。
什么时候,她也能变得这么厉害就好了。
小狸推了推她,“欢欢,倒水了。”
戚欢如梦初醒,端着茶壶走了过去。
她记得张子月只喝温水,转身出去给张子月倒了一杯温水。
“谢谢。”
她弯着眉眼看了戚欢一眼。
美人真是笑起来也很美。
下一秒,美人的手微微一退,戚欢手上的水杯顿时没有拿稳,全部落在了美人的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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