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疯(5 / 6)
“因为,因为笙笙喜欢我。”
言欢被眼前人逗得直乐:“拜托,他要是真像你说那样又聪明又好看,又是Alpha,只有你喜欢他的份,哪有他单恋你的份啊。”
苍尔冬闻言愣了愣,又点点头:“对的。”
“对什么对,你懂个屁啦,小孩子一个。”言欢拿笔轻轻敲了下他的脑袋,“我愁死了,等你六个月以后没有Alpha该咋办啊,生产的时候该咋办啊,愁愁愁。”
苍尔冬低头,把手放起肚子上,想起方秋笙也常常对他说这话。
你懂个屁。
小时候不懂方秋笙为什么老欺负他,长大以后不懂方秋笙为什么喜欢他。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想得很明白了,对方还是会说这样的话,然后又不解释给他听。
就像言欢说的那样,他不该被方秋笙单恋的,他哪有那么好。
“言欢,什么是喜欢啊?”
“嗯?”言欢正闲得无聊,给他扎小辫子,应了一句以后,没马上给他回复,而是扎好了以后,再绕他面前来,“喜欢啊,就是一种感觉,你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藏不住?”
诊室的门开了,Alan冒着热汗跑进来,手里捏着病历,看到苍尔冬的苹果头,笑出了声。
“这个造型适合你,冬冬。”
苍尔冬点了点头,又看向言欢,Alan有些自觉没趣地走去卫生间擦汗。
言欢扶着苍尔冬的肩膀,在他耳边悄声道:“你看,就是这样,他都没和我说话,我都想好我们八十岁要在哪儿定居了。”
“在哪里?”
“天堂一样的地方。”
言欢转着圈坐到电脑前,翻了两眼病历,想起什么似的招呼苍尔冬过来。
“来,把这两页拍个照,下次可以省点时间。”
让我提前给你检查完,有时间追我梦中情人。后半句话言欢当然不会说给苍尔冬听,也没必要。
苍尔冬依言拍了照片,这还是他最近第一次往相册里添新照片,不是人物,是有些冷漠的病历本,在一堆暖色调的照片里显得有些突兀。
半夜,方秋笙睡得浅,被手机震动的声音吵醒,显示着相册已成功同步了两张照片,点开来一看,是两张孕检单。
而伴侣那一栏,赫然写着“Alan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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