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4 / 7)
地朝我的命中注定走过去。一部电影里有一句关于爱情的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一百步的距离,我会先走九十九步,然后等你走那最后一步。无论走多久,我也愿意。因为我爱你。
我便是抱着这样虔诚的想法在走。可是为什么……
在距离我的命中注定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我摔了个狗吃.屎。
左胯撞了桌角,红酒沾了衣襟,哄乱扰了宾客。
我趴在地上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在纷纷扰扰的议论声中抬起头。让我伤心的是,我的命中注定坐在座位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任凭我五体投地状地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也仍然无动于衷。更让我伤心的是,他斜后方一个身着黑衣的人朝我走近,似乎是要来扶我,却也被他抬手制止了。
我只好自己坚强地爬了起来,不顾身前的狼藉和周边看戏的目光,咧开大嘴露出八颗牙齿凑到他旁边的位置上:“这位大哥,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
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这么充满乡土气息的搭讪实在有失我的水准。然而好在对方静静地打量着我,平和的目光有如四月天的日光一样温淡柔和。这么近的距离下,他直挺的鼻梁分明的眉目都仿佛一副精雕细刻的工笔画,尤其他左眼角下方的那颗浅褐色泪痣,简直有夺人魂魄的效果。
良久,他淡淡道:“有几分印象。”
我大喜过望:“真的?你记得我?!”
“你每次都是同一个出场方式,很难让人不记得。”他缓缓地开口,慢慢地咬字,闭了闭眼睛,然后轻轻抿了抿唇,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
我捂着心率过快的胸口快要倒了。
上一次我遇见他的时候,是在一个车来车往人群涌动的交通十字路口。
就像他所说的,我这两次的出场方式基本相同,只不过上一次我是拜倒在他的宾利飞驰面前。那天超市大卖场促销,我下班后心急火燎闯了路口的红灯,于是便有了这么一场美丽的邂逅。
本来倒在这么一辆豪车面前,在那个穿着工整制服戴着墨镜的助理面无表情地蹲坐在我对面,掏出名片公式化地递给我的时候,我揉着毫发无伤的脚踝,想着要讹他一讹,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好歹也要讹个十万八万。
可是当后车窗摇下,车里的人远远望着我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法便一瞬间土崩瓦解。
他从车里下来,慢慢朝我走来,一步一顿,原本短短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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