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十五:噬体(5 / 6)
的肉。
我不清楚,为什么她就算是喝自己的尿,吃自己的肉,也要苦苦的熬二十一天。
我看着屏幕中的她慢慢离开人世。
眼睁睁看着。
那囚禁她的牢笼的墙上和地上,到处是用石子划的我的名字。
我第一次如此厌恶方谨宇这个名字。
雅雪的父亲醉酒后用酒瓶碎片割开了她母亲的喉咙,把雅雪关到地下室,锁死了门,然后纵身从宁川江上跳下。
有好多戏剧性的事。
比如过了几天人们等到她母亲的尸体发臭了才发现死人了。
比如地下室隔音很好,雅雪呼救了许久也没人听见。
比如没有命案经验的年轻警察草草查看现场,带着尸体逃也似的离开。
比如那个禽兽父亲被冲到下游的岸上还没死,只是被人救起后,又在警察局死硬了一个多月才告诉警方失踪的女孩就在自家的地下室。
这么多戏剧性的事,哪怕只有一件不那么戏剧性的发生,就不会让雅雪有那么悲惨的戏剧性结局。
我很恨。
我恨那个只被判刑三十多年的那人,足足恨了两年多。
我没有一天不在想着,要是能亲手杀了那个畜生该有多好。
我一直都活在仇恨中。
直到有一个人听完了我的故事后,告诉我说我的恨只是源于我对雅雪的爱和内疚。
他叫江天,省公安厅厅长的儿子。
我们机缘巧合下相识,一起破了两个案子。
我其实一直想让他帮我,在我重新起诉那个畜生后,动用一些关系判他死刑。
江天却对我说,我这么想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个禽兽没什么两样了。
他说法律的意义就在于:让有罪的人臣服于公平,而不是臣服于个人的正义。
我没有反对他,也没有认同他。
所以我后来破了“邪典”案和“五令”案时,凭的也是我心中的正义,我未曾后悔。
虽然江天拒绝帮我,但是我仍然感谢他。
我们聊了很久。
江天说我和他一样,当局者迷。
他和我讲了他自己与何欣的故事。
两个人分开多年,再次相遇已经变得陌生。不信任的双方,都看不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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