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5 / 7)
,小小的身体,也顿时便蜷缩得更紧了。
容成瑾见她整个人似乎都要缩到地底下去了的模样,也是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容成瑾不嫌她脏,直接伸出手,便拉过了女孩那因紧张害怕而攥成了拳抖得厉害的手,那通红而冰凉的手。
那样温暖的触感,是陆兰琛这一生中所感受过的至美与至柔。
容成瑾怜惜地盯着她瞧了许久许久,然后,便将自己手中滚着白狐毛边的手拢给了她暖手。
最终,不顾丫鬟琴画的相劝,带着她回了家。
一开始,容成瑾只不过是好心,说是要找大夫来,给她治脸、治手。
毕竟,那时候年纪还很小的容成瑾想得十分简单,只觉得这女孩子家家的,这脸与手怎么可以受伤呢,要是留下了疤痕的话,得多不好看啊,以后若是嫁不出去怎么办。
哪怕,她伤得其实也并不算重,琵琶的弦一向崩得那么紧,突然的断裂,力道极大,所以,打在她脸上时,能打出了一条小半尺长的伤痕,看上去鲜血淋淋的,十分吓人,其实伤口却极细,而她的手,那便更是自作自受了,她饿得急了,便偷了人家蒸笼里的馒头,被烫出一手的水泡,难道还不算得上是罪有应得?
可是,看着那时还小小的容成瑾秀美容颜上满满的怜惜,她纵使是再如何害怕那传说中的高门大户,也还是跟着人家上了车。
王府的药,大约比她这条小命还要矜贵百倍,她很快便痊愈了,然而,日子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容成瑾却从没有开口说让她离开。
于是,她也就这么在瑞王府里彻底住下来了,而这一住,便是住了好几年,住得,让她觉得,自己比琴画姑娘都要更像是一个贴身丫鬟了。
如果没有三年前那件事,她也许会一直这么住下去,甚至,待到容成瑾长到可以出嫁的年纪时,还可以跟着琴画姑娘她们一起,陪嫁去怀庆侯府,继续做她的友,做她的仆。
那时候的容成瑾,也还不是如今的模样,她只是先天不足,身体羸弱,经不得风吹,却也不至于会一吹就倒,晒不得太阳,却也不至于一晒就晕,沾不得凉水,也不至于一淋雨就得大病。
从小到大,容成瑾都被瑞王给捧在了手心,被一大屋子的人给仔仔细细地保护着,唯恐有了闪失,多年来,倒也算得上平安康健,从来没有生过什么大病,故而,对许多事,心底里还是有着好奇心,有些跃跃欲试的。
容成瑾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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