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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一页稿纸往上卷。
有另一个我疏离冷眼地看着我坐在通道里,被圈围在两片钉有白色护板的屋墙、一丛桑橙树、一丛白桦及黄杨树篱所构筑起来的封闭世界里,微小如娃娃屋里的迷你娃娃。
我的心满是柔情。我知道女主角就是我自己,不过我会替她伪装。她的名字将是依莲。依莲。我伸出手指数数这名字的字母数量,共六个字母,跟爱瑟一样。看样子是个好兆头。
依莲穿着母亲的黄色旧睡袍,坐在通道里等待着,她在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个闷热的七月早晨,斗大汗珠滑下她的颈背,一颗接一颗,犹如小虫子一只一只往下爬。
我往椅背一靠,读着我的文字。
描写生动,我真骄傲自己能想到把汗珠比喻成虫子,不过,怎么隐约觉得很久以前在哪里看过这种比喻法。
之后,我枯坐了一个钟头,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在我的脑海中,那个穿着母亲旧睡袍的赤脚小娃也呆坐着,茫然望向远方。
“怎么了?宝贝,不想换衣服啊?”
我妈很谨慎,从不贸然要求我做什么,多半好声好气地跟我讲道理,就像两个明理成熟的成人在交谈。
“都下午三点了欸。”
“我在写小说,”我告诉她,“没时间换掉这身衣服。”
我躺在通道的沙发上,闭上眼睛,听见我妈将牌桌上的打字机和纸张收走,摆上晚餐的刀叉。但我继续躺着,一动也不动。
惰性如糖浆,从依莲的四肢缓缓分泌出来。她心想,得疟疾的感觉就是这样吧。
照这种速度,一天能写一页就属万幸。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我缺乏人生历练。
像我这样没谈过恋爱、没怀过小孩,也没目睹过死亡过程,要怎么书写人生?我认识一个女孩,刚得了短篇小说奖,故事的灵感来自于她在非洲跟矮黑人相处的奇遇。人家有这种经历,我怎么比得上?
晚餐快结束前,我妈终于说服我利用晚上学速记。我想,这样也好,一箭双雕,写小说的同时也学点实用技能。况且有妈当老师,可省下不少学费。
当晚,我妈就从地下室翻出一块旧黑板,在通道里架起来,然后以白粉笔在上面潦草写出一些小小的花体字,而我,就坐在椅子上看着。
一开始我还乐观期待。
我以为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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