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部分(6 / 7)
兵科给事中钱家修向
皇帝指出了严重责问。崇祯难以辩驳,只得敷衍他说,待将
袁崇焕审问明白后,便即派去边疆办事立功,还准备升他的
①
官。崇祯这个答复,其实已等于承认袁崇焕无罪。
兵部职方司主管军令、军政,对军务内情知道得最清楚。
职方司郎中(司长)余大成极力为袁崇焕辩白,与兵部尚书
梁廷栋几乎日日为此事争执。当时朝廷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
名有两条,一是“叛逆”,二是“擅主和议”。所谓叛逆,惟
一的证据是擅杀毛文龙,去敌所忌。袁崇焕擅杀毛文龙,手
续上固有错误,可是毛死之后,崇祯明令公布毛文龙的罪状,
又公开嘉奖袁崇焕杀得对,就算当真杀错,责任也是在皇帝
②
了,已不能作为袁崇焕的罪名。
嘉靖年间,曾有过一个类似的有名例子:在徐阶的主持
下,终于扳倒了大奸臣严嵩、严世蕃父子。严世蕃十分工于
心计,在狱中设法放出空气,说别的事情我都不怕,但如说
我害死沈炼、杨继盛,我父子就难逃一死。三法司听到了,果
然中计,便以此定为他的主要罪名。徐阶看了审案的定稿之
后,说道:“这道奏章一上去,严公子就无罪释放了。”三法
司忙问原因。徐阶解释理由:杀沈杨二人,是嘉靖皇帝下的
特旨,你们说沈杨二人杀错了,那就是指责皇上的不是。皇
上怎肯认错?结果当然释放严世蕃,以证明皇帝永远正确。三
法司这才恍然大悟,于是胡乱加了一个“私通倭寇”的罪名,
就此杀了严世蕃。
但崇祯对于这样性质相同的简单推论,竟是完全不顾。
至于“擅主和议”,也不过是进行和平试探而已,并非
“擅缔和约”。袁崇焕提出缔和建议而给朝廷否决,崇祯如果
认为他“擅主和议”是过失,当时就应加以惩处,但反而加
他太子太保的官衔,自二品官升为从一品,又赐给他蟒袍、玉
带和银币。又升又赏,“擅主和议”这件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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