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丝袜无罪(2 / 5)
差距越来越大,应该是有点自卑,总不放心田姐在外面应酬,整天胡乱猜疑,偷翻田姐的包,偷看手机短信,净干些不入流的事。尤其总怀疑我跟田姐有暧昧,有一次他在田姐包里翻出一盒避孕药,之后就闹开了,非说田姐跟我有事,还要动手打我,差点让我和田姐解除合作关系。”
“你说下他的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艾小美从包里拿出小记事本,显然宋平是个值得调查的嫌疑对象。
耿昊拿出手机调出宋平的号码,又详细给出他单位的地址,看着艾小美记下之后,做若有所悟状说:“如果宋平都值得追查,那还有一个人我得跟你俩说说。情况是这样:我有个忠实读者,一直以来都很推崇我写的书,我和他在微博和QQ上不时会有些互动,听说我转换创作题材,他也特别支持。在写作《绞杀者》期间,我们曾有过很多次的探讨,他也是特别感兴趣。问题出在我曾经向他许诺,新书会以他的名字给男主角命名,不过后来觉得他的名字太俗气便没采用。结果书出来了,他满心欢喜打开书却未找到他的名字,觉得我是在耍他,便跟我翻脸了。他三番五次给我留言,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一气之下就把他放到黑名单里,从此再没联系过。”
“他是本地人吗?”顾菲菲问。
“是,但我没见过他人,只是曾经给他邮寄过签名书,家庭住址、电话什么的我都有。”耿昊说着起身跑到书房里,不大一会儿便举着一张小卡片出来,交到顾菲菲手中。
如果于作国非“3·19”案凶手,那么在他整个供词中最让人难以琢磨的,便是他怎么会知道留在犯罪现场那支口红的。
韩印对此有两个设想:第一,有可能在审讯当时,审讯人对于作国做了不恰当的引导,怀疑审讯录像经过剪辑,韩印特意让艾小美做了鉴定,结果是否定的;如此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来自“3·19”案第二个犯罪现场的隐蔽性证据,系凶案前期于作国在实施入室盗窃时不经意制造出来的。
从方位上看,该犯罪现场距离于作国家不远,属于他实施盗窃犯罪的心理舒适区——虽然于作国在盗窃情节上显示出一定的规划,但韩印觉得总体上他还是更偏向于“无组织能力的犯罪人”,这种类型通常都比较喜欢在熟悉的环境下作案。问题是,警方勘查那起案子的现场,并未发现门锁毁损的痕迹,难道是因为早前被害人发现家中丝袜被偷,不好意思报警,自行换了把锁?可时隔这么多年,被害人家属还能记得有这么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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