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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天没睡。
我想,这世上最美的东西就是阴影。上百万个移动的身影,无出路的阴影。柜子抽屉、衣橱、皮箱里的阴影。屋子、树木与石头底下的阴影。眼眸深处和微笑背后的阴影,以及地球上处于黑夜那一面,数英里绵延的阴影。
我低头看着右小腿,两片肉色的绷带在上面交叉成十字。
那天早上,我起了头,终于动手。
我把自己锁在浴室,放了一整浴缸的温水,拿出刮胡刀片。
有人问某位罗马的老哲学家之类的,希望怎么死去,他说,要泡在温水里,切开自己的血管。我想,这种死法蛮轻松的,躺在浴缸中,看着手腕冒出的红色血花汩汩流过澄澈的水,最后沉入艳俗如罂粟的红色水底,永远睡去。
但真正要动手时,我发现手腕的肌肤白皙脆弱到我下不了手。我要杀的东西仿佛不在这块肌肤底下,也不是我拇指底下跳动的细蓝脉搏,而是更深处、更隐秘、更难触及的东西。
其实只需要两个动作。先割一腕,然后换另一腕。或者,把剃刀换手的动作加进去,就是三个动作。然后,踏进浴缸,整个人躺下。
我走到浴柜前,如果割腕时看着镜子,应该就像看着书中或戏里的人自杀吧。
可是,镜中人呆滞无力,笨得什么事情都做不出来。
接着,我在想,或许该先弄出一点血来练习练习,于是我坐在浴缸边缘,把右脚踝跨在左脚踝上,然后举起拿着剃刀的右手,不使力也不抗拒,让刀子靠着自身的重量往下落,就像断头铡,落在我的小腿上。
起先毫无感觉,随后有一股来自深处的小刺痛,接着,伤口涌出鲜红物。血渐聚渐暗,像一颗水果,往下滚到我的脚踝,流进我的黑色漆皮鞋中。
我心想,现在该进浴缸,可是刚刚那番蹉跎耗尽了早上的大好光阴,眼看妈妈就快回家了。看样子,我来不及把事情做完,就会被她发现。
于是,我把伤口贴上绷带,将刮胡刀片装好,带在身上,搭乘十一点半的巴士往波士顿去。
“抱歉,姑娘,鹿岛监狱在岛上,地铁到不了。”
“不对,它不在岛上。以前那儿是岛,但用土填平后就和内陆相连了。”
“总之没有地铁去那里。”
“我非去不可。”
“喂,”票亭里的胖男人从铁栅窗口打量我,“别哭啊,姑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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